CRITERIA 05
评审章程:评价需要被解释,也需要有明确的禁止事项
不编造评委、分数或评分比例,不依据肤色、民族、体重、婚姻情况、残障或身体特征进行歧视性评价。
第一章:评价范围
舞台表现关注空间控制、节奏、动作完成和现场稳定;镜头表达关注视线、动作、光线适应与构图意识;主题理解则观察参与者是否准确回应任务要求。
造型完成度看服装、妆发、配饰与场景的协调,不以服装暴露程度、体重或特定身体比例作为核心指标。
第二章:现场适应与协作
现场适应包括听取指令、处理变化、控制节奏和优先安全。临时调整发生时,能够冷静核对信息并做出合理改变,比制造戏剧冲突更重要。
沟通协作关注是否尊重其他参与者、摄影、造型和场务的工作边界。提出安全或授权疑问不应被视为“不配合”。
第三章:职业素养
职业素养包括时间意识、准备完整度、资料真实性、授权意识、个人边界和对现场规则的尊重。它不是服从一切要求,而是在明确规则中保持可靠、清楚和专业。
评审不以婚姻情况、是否残障、民族、肤色、体重或其他与任务能力无直接关系的个人特征进行歧视性判断。
第四章:禁止事项与异议
禁止编造评委身份、虚构分数、设置未经公布的评分比例,也禁止通过付费投票、充值或外部博彩影响结果。
参与者对流程或公开信息有异议时,可按结果公示与联系页面说明提出核对。处理重点是事实、记录和规则,不以网络声量替代正式复核。
